选自:《番石榴飘香》
加:我是偶然开始写作的,也许只是为了向一位朋友表明,我这一代人是能够出作家的。从此我就掉进了陷阱,爱上了写作,而且欲罢不能。后来,我又掉进了另一个陷阱,认为除了写作,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能教我更加喜爱。
门:你说过写作是一大乐事,也说过写作是一件苦差。究竟应该怎么看?
加:两种说法都对。我在开始的时候,刚刚着手探索写作的奥秘,心情欣喜愉快,几乎没有想到自己要负什么责任。我记得那时候,每天凌晨两三点钟,我干完报社的工作,还能写上四页,五页,甚至十页书稿。我曾经一口气写完一个短篇小说。
门:现在呢?
加:现在一天能写完一个大段落就算万幸了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写作已经变成一件苦差。
门:为什么呢?有人会说,你已经娴熟地掌握了驾驭文字的技巧,写起来应该得心应手了。
加:问题很简单,就是责任心越来越强了。现在我觉得,每写一个字母,都会引起更大的反响,会对更多的人产生影响。
门:这也许是你成名的后果吧。声誉这么能左右你的心绪吗?
加:确实让我感到困扰。在我们这样一块没想到会涌现一批有成就的作家的大陆上,对于一个没有才华获取文学成就的人来说,最糟糕的事就是他的书像香肠一样出售。我非常讨厌自己变成众目睽睽的对象,讨厌电视、大会、报告会、座谈会
门:那么,采访呢?
加:也讨厌。我不想跟任何人争名夺利。这和登山运动员一样,冒着生命危险攀登高峰,但是一旦登顶,下一步要做什么呢?要下去,或者争取明智地、尽量体面地下去。
门:你年轻的时候,从事过别的职业,所以常常在晚上写作,烟抽得很厉害。
加:一天抽四十支。
门:现在呢?
加:现在不抽了,我只在白天工作。
门:是不是上午?
加: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。房间里安静无声,暖气充足。要是又吵又冷,我思路就乱了。
门:你是否像别的作家一样,面对空白的稿纸会感到焦虑?
加:是的。除了医学上所说的幽闭恐惧之外,最使我感到焦虑的就是这件事了。但是,我听了海明威的忠告之后,这种焦虑就一扫而光了。他说,只有知道第二天如何继续时,才能休息。
门:对你来说,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动手写一本书?
加:一个视觉形象。我认为,别的作家有了一个想法、一种观念,就能写出一本书来。我总是得先有一个形象。我认为《礼拜二午睡时刻》是我最好的短篇小说,我在一个荒凉的镇子上看到一个身穿丧服、手举黑伞的女人领着一个也穿着丧服的小姑娘走在火辣辣的骄阳下,之后写了它。《枯枝败叶》是一个老头儿带着孙子去参加葬礼。《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》是基于一个人在巴兰基亚闹市码头等候渡船的形象,那人沉默不语,忧心忡忡。几年之后,我在巴黎等一封来信,也许是一张汇票,也是那么焦虑不安,跟我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。
门:那么,《百年孤独》又是基于怎样的视觉形象呢?
加:一个老头儿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。那时候,马戏团把冰块当作稀罕宝贝来展览。
门:是你的外祖父马尔克斯上校吧?
加:是的。
门:那就是说,你是从现实中撷取素材的了。
加:不是直接从现实中取材,而是从中受到启迪,获得灵感。我记得,我们住在阿拉卡塔卡的时候,我年纪还小,有一次我外祖父带我去马戏团看单峰驼。另一天,我对他说,我还没见过冰块呢,他就带我去香蕉公司的营地,让人打开一箱冰冻鲷鱼,把我的手按在冰块里。《百年孤独》就是根据这个形象开的头。
门:在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里,你把这两件事合并在一起了。确切地讲,你是怎么写的?
加:“多年以后,面对枪决执行队,奥雷里亚诺•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。”
门:一般来说,你非常重视一本书的第一句话。你对我说过,第一句话常常比全书其余部分都要难写,费时间。这是什么原因?
加:因为第一句话很可能是成书各种因素的实验场所,它决定着全书的风格、结构,甚至篇幅。
门:写一部长篇小说,你要用很长时间吧?
加:光是写,倒不用很长时间,那很快。《百年孤独》我不到两年就写完了。不过,在我坐到打字机旁动手之前,我花了十五六年来构思这部小说。
门:《族长的秋天》你也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才酝酿成熟。那么,你是酝酿了几年才动手写《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》的呢?
加:三十年。
门:为什么用了那么长时间?
加:小说中描写的事情发生在一九五一年,当时我觉得,它并不适合作为长篇小说的素材,只能用来写篇新闻报道。但那时候,在哥伦比亚,新闻报道这种体裁还不太流行,而我又是一个地方报纸的记者,报社对这类事情可能不感兴趣。几年之后,我开始从文学的角度来思考这件事。但是,只要一想到我母亲看到这么多好朋友,甚至几位亲戚都被卷进自己儿子写的一本书里会不高兴,我就又犹豫起来。不过,说实话,这一题材只是在我思索多年并发现了问题的关键之后才吸引住我的。问题的关键是,那两个凶手本来没有杀人的念头,他们千方百计地想让人出面阻止自己行凶,结果事与愿违。这么做是万不得已,这就是这出悲剧唯一的、真正的新奇之处,除此之外,这类悲剧在拉丁美洲相当普遍。后来,由于结构方面的原因,我又迟迟没有动笔。事实上,小说描写的故事在案件发生之后大约二十五年才算了结。那时候,丈夫带着曾被遗弃的妻子回到镇上。不过,我一直认为小说的结尾必须要有行凶过程的细节描写。解决的办法是让讲故事的人自己出场(我生平第一次出场了),他能在小说的时间结构中自如驰骋。这就是说,事隔三十年之后,我才领悟到我们小说家常常忽略的事情,即真实永远是文学的最佳模式。
门:海明威说过,对一个题材既不能仓促动笔,也不能搁置过久。一个故事装在脑袋里那么多年也不动笔写出来,你不着急吗?
加:说实话,如果一个想法经不起多年的冷遇,我是绝不会有兴趣的。而如果这个想法确实经得起考验,就像我写《百年孤独》想了十八年,写《族长的秋天》想了十七年,写《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》想了三十年一样,那么,到时候就会瓜熟蒂落,我就写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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