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MyCat简介
1. 什么是MyCat
MyCat 是目前最流行的基于 java
语言编写的数据库中间件
,是一个实现了 MySQL 协议的服务器,前端用户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数据库代理,用 MySQL 客户端工具和命令行访问,而其后端可以用 MySQL 原生协议与多个 MySQL 服务器通信,也可以用 JDBC 协议与大多数主流数据库服务器通信,其核心功能是分库分表
。配合数据库的主从模式还可实现读写分离
。
MyCat 是基于阿里开源的 Cobar 产品而研发,Cobar 的稳定性、可靠性、优秀的架构和性能以及众多成熟的使用案例使得 MyCat 变得非常的强大。
MyCat 发展到目前的版本,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 MySQL 代理了,它的后端可以支持MySQL、SQL Server、Oracle、DB2、PostgreSQL 等主流数据库,也支持 MongoDB 这种新型NoSQL 方式的存储,未来还会支持更多类型的存储。而在最终用户看来,无论是那种存储方式,在 MyCat 里,都是一个传统的数据库表,支持标准的 SQL 语句进行数据的操作,这样一来,对前端业务系统来说,可以大幅降低开发难度,提升开发速度。
MyCat 官网: http://www.mycat.io/
2. MyCat的结构
3. 使用MyCat的好处
3.1 数据量级
单一的 MySQL 其数据存储量级和操作量级有限.
Mycat 可以管理若干 MySQL 数据库,同时实现数据的存储和操作.
3.2 开源性质
- Mycat 是 java 编写的中间件. 开源,免费.
- 有非常多的人和组织对 Mycat 实行开发,维护,管理,更新.
- Mycat 版本提升较快,可以跟随环境发展.如果有问题,可以快速解决.
- Mycat 有开源网站和开源社区.且有官方发布的电子书籍.
- Mycat 是阿里原应用 corba 转型而来的.
3.3 市场应用
MyCat 在互联网应用中占比非常高.
二、MyCat中的概念介绍
1. 切分
逻辑上的切分. 在物理层面,是使用多库[database],多表[table]实现的切分.
1.1 纵向切分/垂直切分
就是把原本存储于一个库的数据存储到多个库上。
由于对数据库的读写都是对同一个库进行操作,所以单库并不能解决大规模并发写入的问题。例如,我们会建立定义数据库 workDB、商品数据库 payDB、用户数据库 userDB、日志数据库 logDB 等,分别用于存储项目数据定义表、商品定义表、用户数据表、日志数据表等。
优点
- 减少增量数据写入时的锁对查询的影响。
- 由于单表数量下降,常见的查询操作由于减少了需要扫描的记录,使得单表单次查询所需的检索行数变少,减少了磁盘 IO,时延变短。
缺点:无法解决单表数据量太大的问题。
1.2横向切分/水平切分
把原本存储于一个表的数据分块存储到多个表上。
当一个表中的数据量过大时,我们可以把该表的数据按照某种规则,进行划分,然后存储到多个结构相同的表,和不同的库上。例如,我们 userDB 中的 userTable 中数据量很大,那么可以把 userDB 切分为结构相同的多个 userDB:part0DB、part1DB 等,再将 userDB 上的 userTable,切分为很多userTable:userTable0、userTable1 等,然后将这些表按照一定的规则存储到多个 userDB 上。
优点
- 单表的并发能力提高了,磁盘 I/O 性能也提高了。
- 如果出现高并发的话,总表可以根据不同的查询,将并发压力分到不同的小表里面。
缺点:无法实现表连接查询。
2. 逻辑库-Schema
Mycat 中定义的 database.是逻辑上存在的.但是物理上是不存在的.主要是针对纵向切分提供的概念.
3. 逻辑表-table
Mycat 中定义的 table.是逻辑上存在,物理上是不存在的.主要是针对横向切分提供的概念.
4. 默认端口
应用 | 端口 |
---|---|
MySQL | 3306 |
Mycat | 8066 |
tomcat | 8080 |
Oracle | 1521 |
nginx | 80 |
http | 80 |
redis | 6379 |
5. 数据主机 - dataHost
物理 MySQL 存放的主机地址.可以使用主机名,IP,域名定义.
6. 数据节点 - dataNode
配置物理的 database. 数据保存的物理节点.就是 database.
7. 分片规则
当控制数据的时候,如何访问物理 database 和 table.就是访问 dataHost 和 dataNode 的算法. 在 Mycat 处理具体的数据 CRUD 的时候,如何访问 dataHost 和 dataNode 的算法.如:哈希算法,crc32 算法等.
转载:https://blog.csdn.net/qq_38526573/article/details/102562219